滨科院|关于开展2026年数字技术工程师 (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的通知

滨州渤海教育集团· 2026-05-22 · 内容存档(仅供参考,以主办方最新公告为准)


2026年2月13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鲁人社函〔2026〕11 号《关于公布山东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三批培训机构目录的通知》,滨州科技职业学院入选山东省第三批数字技术工程师(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培育项目培训机构。


职称直通车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56号),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可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滨州市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滨人社信函〔2026〕28号),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的相应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个人“学时银行”,当年度全国有效。取得初级培训合格证书的,可直接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或考试,取得中级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或考试。取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组织评审,可直接认定相应级别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专业)除外。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现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即日起每期满30人即可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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